一、建设项目情况简述
项目名称:浙江普尔树脂有限公司年产32000吨离子交换树脂技改扩建项目
建设性质:技改 建设地点:浙江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普尔树脂现有厂区内
建设规模:项目总投资3180.06万美元,对整个厂区进行优化改造,除办公楼和白球车间,其余建筑进行推到重建或者改扩建,新建车间、仓库、辅助用房等建筑15080平方米,并扩建污水处理站,罐区、配电房等公用设施,对现有主要生产设备进行淘汰更新,购置白球生产装置、阳离子交换树脂生产装置、PC200FD生产装置、阴离子交换树脂生产装置及混床树脂生产装置等设备设施,并提升装备自动化及安全控制水平,形成年产20000吨阳离子交换树脂、5000吨阴离子交换树脂、3000吨PC200FD离子交换树脂、4000吨混床树脂及7000吨白球(自用配套中间产品),合计年产32000吨离子交换树脂的生产能力。项目达产后,预计年可新增销售收入39300万元,利润约4546万元,上缴税金3728万元。
二、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敏感目标分布情况
表1 主要保护对象一览表
环境要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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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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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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Y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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方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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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界距离(m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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规模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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敏感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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保护级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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描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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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境空气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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兴海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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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4766.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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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35405.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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E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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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18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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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025多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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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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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GB3095-2012)二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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世海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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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4171.9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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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34750.7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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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S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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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200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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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476多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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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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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表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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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心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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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3448.2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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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36042.7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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S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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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69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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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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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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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GB3838-2002)III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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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塘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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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92960.76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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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337765.7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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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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~86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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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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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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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环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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厂界外200m范围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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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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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GB3096-2008)3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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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、主要环境影响预测情况
(1)废气:主要污染因子有苯乙烯、二乙烯苯、甲醇、三甲胺、二氯乙烷、甲醛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等。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,废气对其影响较小,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。
(2)废水:该项目废水主要有工艺废水、废气吸收水、设备清洗废水、生活污水等。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、氨氮等。废水均匀混合后进入厂区生化系统处理,而后纳管排放,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。
(3)噪声: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运行噪声,其噪声源强在75~88dB之间,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、屏蔽、衰减作用后,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。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区标准,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。
(4)固废:物化污泥、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,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;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委托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;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。
四、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。
(1)废气:根据工程分析,主要污染因子苯乙烯、二乙烯苯、甲醇、三甲胺、二氯乙烷、甲醛等。白球车间主要以苯乙烯、二乙烯苯为主,冷凝收集后接入集中处理;粉尘设置布袋除尘收集处理;阳树脂车间采拟用碱液吸收预处理后集中处理;阴树脂车间氯化工段拟采用碱液吸收预处理;氨化工段拟采用酸吸收预处理;精制车间(原白球车间)废气拟采用二级冷凝处理;各车间预处理后集中接入厂区废气集中处理系统,集中处理方式采用RTO焚烧,对敏感点的预测表明,废气对其影响较小,能达到功能区类别要求
(2)废水:该项目废水主要有有工艺废水、废气吸收水、设备清洗废水、生活污水等。主要污染因子为CODcr、氨氮等。其中含盐废水采用生石灰沉淀预处理后与其它废水一起进入厂区“物化+生化”系统处理,而后纳管排放,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,对周围水体影响不大。
(3)噪声:本项目噪声主要为引风机运行噪声,其噪声源强在75~88dB之间,噪声经厂房与围墙隔音、屏蔽、衰减作用后,可以有效降低噪声强度。预计项目上马后厂界四周环境质量现状能达到《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》(GB12348-2008)中的3类区标准,对周围声环境质量影响不大。
(4)固废:物化污泥、废包装材料等属于危险废物,委托资质单位进行处置;废水生化处理污泥委托园区固废填埋场填埋处置;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统一清运。经过上述处理后,项目产生的固废能得到妥善处理。
五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
本项目选址位于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,基础设施较为完善,环境条件较为优越,符合绍兴市上虞区总体规划及园区总体规划,符合国家产业政策。本项目生产工艺具有一定先进性、装备技术基本能满足清洁产生要求,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污染物均能达标排放,符合总量控制原则,项目实施后各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后对周围环境的贡献量较小,当地环境质量仍能维持现状。
因此,企业应落实本次环评提出的各项治理措施、严格执行“三同时”制度,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,加强环保管理。从环保角度而言,本项目实施可行。
六、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及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
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地点: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、绍兴市上虞区盖北镇人民政府、世海村、兴海村公开栏或公告栏。公众可去上述地点进行现场查阅,但不得带出。查阅期限为2019年7月12日~2019年7月26日。如欲索取其他补充信息,请在公示期间与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直接联系:
七、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
主要为评价范围5km×5km(拟建地为中心,主导风向为主轴)区域内的公众。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,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,并留下姓名、联系方式、联系地址。
八、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
公众可通过电话、信函等形式将意见反馈,也可直接拜访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的联系人,当面反馈意见。
九、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2019年7月12日~2019年7月26日
十、相关单位联系方式
(1)审批单位:
绍兴市生态环境局 电话:0575-12369
(2)环保管理单位:
绍兴市生态环境局上虞分局 联系电话:12369
(3)建设单位:
浙江普尔树脂有限公司 联系人/联系电话:李大军/13758520638
联系地址:杭州湾上虞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编:312369
(4)环评单位:
杭州一达环保技术咨询服务有限公司——联系电话0571/85101767 联系人/联系电话:刘工/0571-85101767
联系地址:杭州市环城北路汇金国际A座604室 邮编:310006
公告发布单位:浙江普尔树脂有限公司
公告发布时间: 2019年7月1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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